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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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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铁山:支持未成年人追索精神损害赔偿
刘怡廷 严宇 李明舟
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严宇 李明舟)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
2022年5月,未成年人小文(化名)被熟人张三(化名)性侵。2022年9月,铁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张三提起公诉。今年3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七年。
刑事案件虽已办结,但小文的身心遭到严重伤害,张三在刑事案件宣判后也未对小文作出任何赔偿。小文能否向张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第2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办案检察官发现,与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对此情形所规定的“不予受理”相比,新的司法解释中的“一般”二字为受到性侵的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新的探索空间。
经查阅相关法规,检察官认为,在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系被熟人欺骗后性侵,性防卫能力、自我修复能力和调节能力弱,所受身心伤害较一般刑事被害人更为强烈,虽未达到评残等级程度,但根据现有证据,张三的侵害行为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小文的生活,对其造成了永久性的心理伤害。
案件发生后,小文的母亲希望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张三支付相关赔偿费用,但不知道该如何起诉。在征得小文及其父母同意后,铁山区检察院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小文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考虑到小文面临搜集证据难的问题,该院多次与小文的父母及律师沟通,指导其及时搜集证据,确保证据确实充分。
随后,铁山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向铁山区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充分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观点、理由、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张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该案办理过程中,铁山区检察院一直关注小文的身心健康,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检察官在邀请专业人员为小文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的同时,还对小文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小文尽快走出阴霾。此外,在了解到小文一家经济困难后,该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小文申请到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来源:检察日报